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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10日,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上交所主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因阳光集团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阳光集团是一家集原煤洗选、焦炭冶炼、煤焦油加工、精细化工等业务为一体的循环经济型企业集团。公司以焦化产业为基础持续向下游产业链延伸,逐步形成了煤化工与精细化工两大业务板块,并打造了具有公司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焦炭、炭黑产品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焦炭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38%、64.60%和63.64%;炭黑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36%、18.32%和17.99%。
公司主要产品焦炭、炭黑的产能与产量均具有规模优势。截至2025年末,公司焦炭产能为509万吨,炭黑产能为38.50万吨。
财务方面,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81.94亿元、158.3亿元、124.64亿元人民币;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76亿元、3.81亿元、4.0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