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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与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确认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认可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同时,同意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